雙學位



雙主修

  • 申請時間:
    約在每年9月開學時申請。

  • 申請資格:
    前一學年每一學期成績平均65分以上。
     
  • 如何申請:
    至教務處課務組填表登記,並通過對方科系認可。
     
  • 學分規定:
    除通識及共必修外,
    額外再加修雙學位科系的所有的專業科目(大約加修40~90學分)。
    詳細學分要求要看您選擇哪個科系,
    若有疑問請洽輔系雙主修學分學程資訊網頁http://cross.mythu.org/law#
     
  • 雙學位證明:
    不另外發給證明文件,會在畢業證書上加註已完成之「雙學位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