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生命科學系鏗美獎助學金』設置與管理辦法
107 年 10 月 18 日系務會議通過
111年4月14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條:設置目的
東海大學生命科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獎助本系單親家庭或家境清寒(低收入戶子女、非自願性失業人士子女、家庭突遭變故者或其他)之學士班學生繼續學業;及鼓勵優秀學生就讀本系研究所,特設立本奬學金。
第二條:奬學金來源及存入方式
(一) 由捐款人匿名捐款,作為獎學金之來源。
(二) 不定時向外界募款。
第三條:捐款方式
捐款人(單位)得以現金、劃撥、信用卡或支票等方式將款項捐贈至本奬學金。
第四條:捐贈證明
每筆捐款,得由學校會計室出納組開立「捐贈證明」給予捐款人,以資證明,可用於免稅列舉。
第五條:
本奬學金之各筆捐款得以累積,即不受學校會計制度之年度預算方式的限制─須於當年度將經費核銷。
第六條:獎助對象
本系學生符合下列任一資格經審查通過者
(一) 低收入戶子女。
(二) 單親家庭子女。
(三) 非自願性失業人士子女。
(四) 家庭突遭變故者或其他。
(五) 註冊入學就讀之第一、二年級非在職碩博士研究生。
第七條:申請需由同學經與導師晤談、並經導師推薦及填妥表格後提出申請,再由系務會議審查申請人之資格、名額及獎勵金額 。
第八條:申請時間
於每學期開學日起一個月內受理申請;具特殊原因者不受此限。
第九條:獲獎生須於頒獎時繳交感謝卡或感謝函一份。
第十條:奬學金運用程序:
本奬學金之獎助名額與金額由系務會議設立的委員會審查與分配,委員包括系主任與二位(含)以上本系專任教師;由系辦秘書列席。
第十一條: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