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學系發展基金辦法

東海大學生命科學系

『生命科學系發展基金專款』設置與管理辦法

88年3月12日系務會議通過

91年9月9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05年2月25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條:設置目的:

為加強本校生命科學系(以下簡稱本系)未來發展競爭力,鼓勵本系師資在學術研究、教學、社會服務等方面有更傑出之表現,改善學生學習環境,提昇本系在國際學術交流、系友聯繫及與產官學界等合作關係,特設置本發展基金專款及管理辦法。

第二條:專款來源及存入方式:

以本系不定時向外界募款方式為之,並配合學校會計規定設置本專款專帳,以便存入。本專款之存提,皆須依學校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條:捐款方式:

捐款人(單位)得以現金、劃撥、信用卡或支票等方式將款項捐贈至本專款。

第四條:捐贈證明:

每筆捐款,得由學校會計室出納組開立「捐贈證明」給予捐款人,以資證明且便利其報稅。

第五條:本專款之各筆捐款及其孳息得以累積,即不依學校會計制度之年度預算方式須於當年度將經費核銷。

第六條:專款用途:

本系發展基金專款,依優先順序主要用於下列各項:

一、設置獎學金。

二、改善本系教學研究之相關設備和圖書典藏。

三、延攬國外知名學者尤其是系友們到校短期講學。

四、舉辦學術研討會、系友會、專案等活動之補助。

五、補助本系師生出席參加國際會議並發表論文。

六、補助新聘教師設備之改善,搬遷等費用。

七、經系務會議通過之項目。

第七條:專款運用程序:

本專款之使用得依本辦法第六條所列專款用途之項目經系務會議通過,核准後方可提領使用。

第八條: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並報校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