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生命科學系
「金山助學金」設置與管理辦法
113年3月14日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成立宗旨:
為鼓勵並協助本系特殊境遇之大學部學生及研究生完成學業,並襄助本系行政相關業務進行,特設立本助學金。
第二條:助學金來源:
- 楊金山博士捐款。
- 本助學金得以累積,不依學校會計制度之年度預算方式須於當年度將經費核銷。
第三條:助學金申請資格:
- 由導師或授課教師主動推薦。
- 自行檢具相關文件並經導師或授課教師簽名確認。
第四條、獲獎者每學期需服務學習20小時。
第五條、由本系系務會議決定發放名額及助學金金額,並審查申請人資格。
第六條、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